问政内容
            
            
            咨询泸永高速泸县奇峰段征地拆迁政策
- 问政网友:马溪河畔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0-06-12 02:13:47
尊敬的同志您好!
泸永高速公路将途经奇峰镇共和村八组的原富强4队,征地拆迁即将展开。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政策,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小于0.5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实行农转非人员安置,具体安置办法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规定执行。我队人均0.6亩,征地后更是不到0.5亩。为何征地宣传卡内容未显示有这个政策呢?另外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请问这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是2240元/人的意思吗?
    问政跟踪
- 
                1
                2020-06-12
 02:13:47 马溪河畔 已问政
- 
                2
                2020-06-15
 08:38:15 奇峰镇 已受理
- 
                3
                2020-06-17
 14:46:31 奇峰镇 已回复
- 
                4
                2020-06-17
 14:54:43 马溪河畔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0-06-17 14:46: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问政咨询泸永高速泸县奇峰段征地拆迁政策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文件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小于0.5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实行农转非人员安置,具体安置办法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14]50号)文件,泸县征收耕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240元/亩。
感谢您对奇峰镇工作的支持!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