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古蔺一开发商强占村民耕地及林地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4-09 12:35:17
古蔺县政府招商引资《四川中诚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三五分公司》修建古蔺县第二通道。由于该通道土石方量大,2015年3月5日至今,该公司与当地社会人员强占映月村10组村民耕地及林地,堆该工地土石方,并打伤当地村民,当地村民多次报警,至今也没有解决。
经了解该工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任何占地手续的情况下,选择了映月村10组村民的耕地及退耕还林林地作为渣场,现正在强行施工中。我是该村村民,其中有一部分耕地及林地是我家的,我现在在外打工,听我那年老的父母说起此事,很是气愤,想到开发商伙同社会人员一起欺负村民,并威胁、恐吓等一系列手段逼迫我们把土地给其堆土石方及建筑垃圾。
作为农民,土地及林地就是生活保障,如失去土地及林地就简直失去了生命。作为一个老百姓的我,作为农民的儿子,面对这种事情,自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自己家那么点口粮田也守不住,也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把此事扼杀在摇篮之中,因为此事人命关天(我父母态度是坚决不允许强占我家耕地及林地)。
2015年3月27日及4月9日分别两次已经把我妈妈打伤,并且已住院,而且还放出狠话,明天、后天一直继续,一直打到我家不敢来阻拦。此事件在我看来有几点违法:1、非法占用大量耕地与林地(估计耕地25亩,林地27亩);2、强占农民耕地及林地,并且伙同社会人员打伤村民。所以我只有通过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希望对此事调查清楚,对我们弱势群体有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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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12:35:17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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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16:47:33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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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0
16:09:07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4-20 16:09:07
古蔺镇人民政府回复:
接件后,古蔺镇高度重视,由镇纪委牵头,镇项目办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
针对四川中诚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三五分公司非法占用大量耕地与林地问题,2015年初,古蔺县第二通道承建商四川中诚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三五分公司租用映月村十组约25亩土地(其中包括荒地、荒坡、河道、耕地)作为该工程弃土场,在交付使用前,公司与生产队及各土地承包经营户签订了租地协议,并全额补偿了各种费用。2015年2月日,工队在施工中误将弃土倒入没有租用的土地上(约100㎡,为映月村祝仁坤户所承包林地),于是祝仁坤阻止工队继续施工,经生产队、村上及镇上多次出面协调,工队已向祝仁坤户说明误占用土地的原因,并提出租用该部分土地并赔偿或铲出已倒弃土还原所占土地后合理赔偿两种解决方案,祝仁坤户始终未接受任何一种方案,而是提出将自己家和祝军户林地(约27亩,为城南绿化林)全部租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祝仁坤便多次阻工。由此,四川中诚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三五分公司非法占用大量耕地与林地一事不属实。
针对2015年3月27日及4月9日公司伙同社会人员打伤村民问题,经调查,该户在阻工过程中与工队施工人员发生过冲突,该案件目前由古蔺镇派出所正在负责调查处理中。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