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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纳溪区白节镇加渔村申请低保的一则问题

  • 问政网友:肖业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12 21:40:34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位听障儿童肖槿翰的妈妈,我家住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加渔村十二社35号,我想问的是我们的孩子为什么不能吃低保,现在我们没有能力抚养,而且现在孩子的费用也很大,我想给孩子申请低保为什么不能,并且还要我给纳溪区白节当地基层干部赔礼道歉,我这样做有什么错吗,我想要一个答复,希望市残联给我一个说法   

问政跟踪
  • 1 2015-04-12
    21:40:34
    肖业 已问政
  • 2 2015-04-13
    09:59:54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14
    14:54:17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14 14:54:17

白节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关于你咨询申请低保的问题。经调查:第一、加鱼村12社的听障儿童肖槿翰,现年5岁。其母亲名为张崇槿,现年28岁,户籍在天仙镇,无病无残,于2012年与肖槿翰父亲肖亿奎离婚并已再嫁外地,现在具体情况不详。其父亲肖亿奎,户籍在加鱼村,现年31岁,无病无残,已再婚,并计外生了一个孩子,随母亲落户,肖亿奎在泸州做泥工,有生活来源。

肖槿翰本人在2014年8月由国家专项资金资助,已在省八一康复中心成功做了安装人工耳蜗手术,现在在泸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做术后为期十个月的免费康复培训。且肖槿翰本人并已每月享受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鉴于以上情况,肖槿翰每月费用开支大部分已由专项资金进行了减免补贴,其家庭只需承担额外一小部分。

低保工作是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次申请如果没有批准,可以再次提交申请。但申请需要提供家庭困难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在村民代表评议大会上进行陈述,并由在场代表进行评议,评议通过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提交镇社事办、民政局审查审批。

关于赔礼道歉一事,经多方调查证实,是因为2015年1月20日在肖亿辉、肖亿贵家走人户,吃晚饭时肖亿奎因为喝了酒,对加鱼村文书进行辱骂。最后由在场其他群众劝阻下才没有发生事端。事后,肖亿奎向村文书道了歉,此事有加鱼村十二社村民可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