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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对交通运输局处理川E8396G拒载问题不满意

  • 问政网友:小小小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5-04-15 09:08:36

因川E8396G拒载问题投诉到市交通运输局,并且也投诉到了的士热线的投诉电话,这2个部门都给我打了电话,市交通运输局的回复说是构不成拒载,该出租车的公司给我打电话回复说是已经处置该驾驶员,我想问一下,是你们交通运输局撒谎骗我,还是该出租车的公司骗我?当真市民就是拿给你们忽悠的?

你们不实际调查,听出租车司机的一面之词,请你们看清楚监控。的士是我先招的。当时的士师傅喊我重新招一个,我还问过的士师傅。我说我先招的。他也承认了。说啥子那个乘客先上车,我们是同时开的车门,因我手里拿了东西,师傅喊我把东西放后面。我才没上车。我放东西的时候师傅没给我开后备箱。如果我没拿东西。我还不是就上车了,你们不能这样,服务行业就应该让乘客满意,不是我故意刁难你们,你们一个给我说不构成拒载,不处理,一个给我回复,说是已经处理该驾驶员,并且对该承包商处罚200元?你们到底哪个说的是真的?请不要拿我们当三岁小孩。哄骗。

问政跟踪
  • 1 2015-04-15
    09:08:36
    小小小 已问政
  • 2 2015-04-23
    17:10:48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15-04-23
    17:11:09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5-04-23 17:11:09
 

经了解,刘女士于47日晚6:10分左右,在长起桥公交车站(先)招停了川E8396G号出租汽车,结果驾驶员装载了另外一名乘客离开,刘女士于6:25分向96515投诉该车驾驶员拒载。市运管局出租办工作人员接(投诉)件后,立即向川E8396G号出租汽车车属企业(金梦出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并及时回访刘女士招车经过。随后,我局出租办工作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及核实,刘女士在长起桥公交车站招车,驾驶员避开公交车站停车后,一名40多岁的中年女士和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刘女士)一起过来准备乘车,驾驶员误认为两人是同路人,中年女士先上车坐到副驾驶位置,后得知年轻女子不是同路人,就让其另外乘车。刘女士认为是她先招的车,驾驶员不应该载别人。因此,投诉了川E8396G号出租汽车驾驶员。

按照《泸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开启空车灯后,遇到乘客上前租车,在问明去向后又以各种理由拒载乘客的,属于拒载行为。川E8396G号车驾驶员驾车时看见公交车站乘客招车,不能准确区分谁先招、谁后招;也没有找理由拒绝载客。因此,我局出租办工作人员认为投诉拒载不成立。按照《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规定:对老、幼、病、残、孕应优先照顾,由于驾驶员没有做好解释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因此,我局出租办工作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金梦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对驾驶员服务不到位(没有做好解释工作)给予了200元处罚,并不是处理驾驶员拒载。

我局工作人员于421日,再次就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刘女士进行了解释及回复。刘女士已理解了处理的具体情况,并表示满意。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遇到有乘客先招后上车、后招先上车;带有东西的乘客年轻、没带东西的乘客年纪大;同时招车或同时上车又互不想让等情况,驾驶员确实很难处理,叫谁下车都会被投诉,希望广大乘客多与驾驶员协商或向管理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