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泸县太伏镇有水田违规审批用作宅基地
- 问政网友:ansonzhangjun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4-15 12:01:23
您好,我是泸县太伏镇五里村三社社员,现在我们村有人将水田用作宅基地,但是据我了解,该宅基地的申请人与现在在这块地上修建房屋的人并非同一人,而且现在我还了解到,审批都还没下来他就已经开始修了,重要的一点,他现在修建房屋的地是农田,还有就是我家的地就在他们修房屋的旁边,对我的粮食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希望国土局给我主持公道。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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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12:01:23 ansonzhangju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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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14:52:49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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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10:01:38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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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4-21 10:01:38
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ansonzhangjun”,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有人占用水田用作宅基地,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修建与报批系同一个人。该地块申请人与建房人都系同一个人张少成,张少成现年68岁,在籍户籍人口6人,该户因原住房在山脚下,交通不便,于2015年3月12日经村、社、社员代表签字同意,国土、建设部门实地勘察,上报申请移地建房占耕地150平方米。2015年3月23日该户将审批表上报镇国土所,已经经过镇政府审批,但县政府还未把审批表批回,该户现已动工修建属实。
2、处理情况:镇国土、建设部门会同村社干部,于4月17日下午到该户建房现场下发了停工通知,并对其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停止建房违法行为,在未解决好与周边相邻土地纠纷和用地审批表未审批回之前,不得建房。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太伏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86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