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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江南职中在编女教师生育能否医疗报销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17 15:33:33

我是纳溪区江南职中的一名正式在编女教师,因在编教师不准买生育险,关于生小孩的费用,江南职中又说无任何报销和补贴,希望政府能对在编女教师的生育费用提供经济帮助的途径。

问政跟踪
  • 1 2015-04-17
    15:33:33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2 2015-04-20
    09:05:05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20
    09:50:48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20 09:50:48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收到您咨询的“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问题后,经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故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按照计生条例相关规定,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