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江南职中在编女教师生育能否医疗报销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17 15:33:33
我是纳溪区江南职中的一名正式在编女教师,因在编教师不准买生育险,关于生小孩的费用,江南职中又说无任何报销和补贴,希望政府能对在编女教师的生育费用提供经济帮助的途径。
问政跟踪
-
1
2015-04-17
15:33:33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2
2015-04-20
09:05:05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20
09:50:48 纳溪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20 09:50:48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收到您咨询的“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问题后,经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故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按照计生条例相关规定,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