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险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张张张小胖
- 问政对象:合江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7-18 11:14:34
请问住院有部分资料上面的工作单位写的无,是否影响报销生育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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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11:14:34 张张张小胖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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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09:17:12 合江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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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2:36:03 合江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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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7-21 12:36:03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咨询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问题的回复
张张张小胖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咨询“部分住院资料未写明工作单位是否影响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3号)第七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二)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只要符合以上规定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政策,部分住院资料未注明工作单位,这个是不影响报销生育险。
感谢你对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关基本医疗报销政策的问题,请致电我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0830-5262525。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