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江县九支镇房屋修建问题
- 问政网友:estone
- 问政对象:九支镇
- 提问时间:2020-07-20 21:18:37
我的房子位于合江县九支镇,房屋为两层木楼,产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独用住宅,产权齐全,产权证未注明使用期限。因本次强降雨造成水毁倒塌。现需要申请原址修建,请问我应该怎么样办理手续后修建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当地住建部门告知我要重新花钱购买那块国有土地才能修建,是否是这样的政策?灾毁房屋是否有相关补贴?亟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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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21:18:37 eston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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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10:33:05 九支镇 已受理 -
3
2020-07-29
11:38:19 九支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九支镇
- 回复时间:2020-07-29 11:38:19
合江县九支镇人民政府
关于“咨询合江县九支镇房屋修建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你咨询“合江县九支镇房屋修建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要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行为才予以审批。因九支镇遭受“7.16”罕见特大暴雨灾害天气,九支镇城镇部分居民住房损毁严重,无法安全居住。为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位于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且不在我镇近期开发范围内的,可按照原基原面积改建。我镇可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二、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和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请咨询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我镇暂无城镇居民住房因灾受损相关补贴政策。
合江县九支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