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弥陀辖区小河钓鱼规定
- 问政网友:zjnkkkk
- 问政对象: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0-07-24 19:27:15
弥陀辖区野小河钓小鱼喂猫,这个到底可以不?最近听说白马到大桥段野河沟,娱乐性钓鱼,不允许,还要没收钓具,我有养一只猫有时也钓几条小鲫鱼喂猫,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答复,问了一些钓友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也不知道可以还是不可以,这小河和长江是断开的并不通。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的,就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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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9:27:15 zjnkkkk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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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5:03:58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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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5:09:47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0-08-10 15:09:47
市民朋友: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文件规定,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我区长江干流和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都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123号),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
我区非水生生物保护区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川农〔2019〕70号)、《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泸市农〔2019〕73号),最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0 时起实行禁止生产性捕捞,在此期间实行原《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农业部通告〔2015〕1 号)禁渔期,为每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按此规定,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天然水域可以游钓,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钓(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
我区后期垂钓的管理,按照省、市即将出台的政策进行管理和规范,请广大市民理解。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