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反映打古镇流转土地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558866
  • 问政对象:打古镇
  • 提问时间:2020-08-02 15:54:41

打古镇政府与温氏集团要强行群众流转土地、以低廉的价格强行租用老百姓土地

7月30日上午,镇政府干部、龙古村社干部、派出所等70多人到八社强行砍伐周廷章家林山3多亩,杨和平家5亩多,还不准户主到场劝阻,把户主隔离到境界线外。砍到是树木这些损失那个赔?

镇村、社干部弄虚作假,镇村社干部代替群众签字,所有合同严重造假,是政府村社单反面行为,群众手里没有租地合同等任何相关资料。


问政跟踪
  • 1 2020-08-02
    15:54:41
    558866 已问政
  • 2 2020-08-03
    15:28:40
    打古镇 已受理
  • 3 2020-08-10
    16:18:54
    打古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打古镇
  • 回复时间:2020-08-10 16:18:54

纳溪区打古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在签订《决议》前,温氏集团工作人员曾到现场进行过土地测量,测绘到户。村社也多次组织院坝会、确认会等对相关政策与合作程序进行宣传、讲解,2016年6月3日,龙古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占地范围的户主大会,经全体村民代表和占地范围内的户主讨论决议,签字同意将龙古村8社、9社土地委托村集体流转给企业用于养殖业,租金和流转期限由法人代表和社员代表共同同企业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非征用土地。土地流转租金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按支付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土地流转租用程序合规合法。2017年5月18日,打古镇龙古村第8、第9农业合作社(甲方)分别与纳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温氏集团)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合同指定土地流转出租给乙方使用,在企业建设过程中流转户完全配合企业搞好边界勘查,清理地上作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地工作,不刁难,不拖后腿。合同生效后,温氏集团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19日、20日三次进场清表受阻,导致项目推进迟缓。7月30日,温氏集团再次进场清表,依然受到当地村民阻拦,为化解纠纷,温氏集团请求镇村干部到场进行劝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您还有疑问,欢迎直接咨询纳溪区打古镇党政办,电话:0830-411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