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公共停车位能否用桌凳等占位
- 问政网友:往事如风111
- 问政对象: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0-08-02 18:27:11
纳溪十字口农行两旁的夜宵店傍晚常常用桌凳等占用店面前的公用停车位,请问是否合理?晚上夜宵店喝酒划拳大声吵闹扰民该谁管?
问政跟踪
-
1
2020-08-02
18:27:11 往事如风111 已问政 -
2
2020-08-03
14:53:37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0-08-04
17:18:17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回复 -
4
2020-08-04
19:12:33 往事如风111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0-08-04 17:18:17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局于8月4日对十字口所有夜宵店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营业,不得占用店面前的公用停车位。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及《调查通知书》,针对夜宵店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摊贩店外经营噪音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投诉联系电话0830-428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