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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棉花坡大林七社征地补偿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老民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26 08:21:04

妻子婚后户口从纳溪棉花坡大林七队迁入我地。国家归定土地30年不变,耕地依就在原户口所在地。现在大林七队政府占用我耕地,我妻子能得到什么补尝。如果没有补尝,就失去耕地。以后靠什么生活。

问政跟踪
  • 1 2015-04-26
    08:21:04
    老民 已问政
  • 2 2015-04-27
    09:27:54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28
    09:18:13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28 09:18:13

 


 


 


 


 


 

东升街道办事处

关于咨询纳溪棉花坡大林七社征地补偿有关政策的网络问政回复



 

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是国家的农村土地经营政策,同时已规定在30年内生不增,死不减,嫁不带。关于补偿问题:个人只能享受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执行;如果户口在占地社,可按规定享受人员安置。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经发办。电话:4279525


 

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