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棉花坡大林七社征地补偿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老民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26 08:21:04
妻子婚后户口从纳溪棉花坡大林七队迁入我地。国家归定土地30年不变,耕地依就在原户口所在地。现在大林七队政府占用我耕地,我妻子能得到什么补尝。如果没有补尝,就失去耕地。以后靠什么生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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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08:21:04 老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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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7
09:27:54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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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8
09:18:13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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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28 09:18:13
东升街道办事处
关于咨询纳溪棉花坡大林七社征地补偿有关政策的网络问政回复
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是国家的农村土地经营政策,同时已规定在30年内生不增,死不减,嫁不带。关于补偿问题:个人只能享受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执行;如果户口在占地社,可按规定享受人员安置。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经发办。电话:4279525
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