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江阳区况场保林村高洞口抽水电机占用农民土地问题
- 问政网友:jiangyang呵呵哒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0-08-11 12:23:51
江阳区况场镇保林村高洞口,村委会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占用我家河边的土地至少100平方米修建房屋用于存放抽水电机,安插电桩等,之后只给了400元赔款,也没给任何文件,上任村长说后续还有赔偿,到现在已经好几年了,依然没有消息,我想知道泸州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赔款什么时候拿下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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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12:23:51 jiangyang呵呵哒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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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09:50:42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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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15:07:06 况场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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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0-08-24 15:07:06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述问题指保林村2014年实施小农水项目涉及事宜,其中包括新建两个提灌站以及4个水池,由于该项目属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政策,无相关赔偿政策,鉴于实际情况和群众诉求,村委给予群众一定青苗费以补贴群众农作物种子损失。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