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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规范教师调动和报考审批程序的通知》文件落实

  • 问政网友:阳光下的四叶草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4-27 11:08:05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在2014年出了一个泸纳教函〔2014〕86 号《关于规范教师调动和报考审批程序的通知》文件,其中第一条说明,学校严格审签教职工调动、报考申请,严格执行政策,一年内审签同意调动(含借用) 、报考人员不得超过教职工总数的5%,这个政策本身我没有意见,但是落实到具体到实际中的却是:一年内,学校不通过考调程序调走的老师就已经超过了5%(其中不乏组织安排或大家心知肚明的原因),导致城区考调时,乡镇学校想考调的平民教师即无背景教师根本无法拿到该校考调同意书,原因就是:本年度调动(含借用)人员已经超过教职工总数的5%,所以已经没有名额了。这显然,是不利于教育公平,教师公平的。

问政跟踪
  • 1 2015-04-27
    11:08:05
    阳光下的四叶草 已问政
  • 2 2015-04-27
    11:43:34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4-28
    16:55:18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4-28
    18:28:40
    阳光下的四叶草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4-28 16:55:18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关于网民咨询纳溪区教师调动与报考相关事宜问题网络问政回复


网友: 你好!

我区关于城区教师考调是严格按照泸纳教函〔2014〕86号《关于规范教师调动和报考审批程序的通知》文件进行办理的。学校严格审签教职工调动、报考申请,严格执行政策。当本年度外调人数和报考人数超过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5%时,不再审签;具体由各乡镇和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和规范和细则,防止大量外流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同意审签的名额在5%范围内时,需经本人申请,学校行政会办公会讨论,按照个人德能勤绩考核从高到低审签。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我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30-4282240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