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反映泸县天立观澜金月湾物业乱收电费问题

  • 问政网友:我爱泸县
  • 问政对象: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0-08-20 17:36:34

你好!我是泸县天立观澜金外月湾商铺业主,我要投诉金月湾物业乱收电费问题。 1.电费收取我们1元一度是否合理 2.请相关部门核实天立观澜金月湾物业公司多收电费是否违法,把多收的电费退还给业主

问政跟踪
  • 1 2020-08-20
    17:36:34
    我爱泸县 已问政
  • 2 2020-08-21
    15:27:59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3 2020-08-21
    18:59:56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4 2020-08-24
    15:51:55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5 2020-08-26
    20:49:23
    我爱泸县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0-08-24 15:51:55

亲爱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问政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泸县天立金月湾小区开发商未将商业用电设施设备及管线的所有权移交供电企业,执行的是合表电价。门市商业用电费由物管企业代收代缴,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泸州天立物业有限公司,供电企业按总表计度(0.6363元/度,丰水期下浮5%,枯水期上浮5%)向物管企业收取电费后,物管企业再向门市用户分摊收取电费。

       由于总表到分户表间供配电设施会产生损耗,用户实际分摊电价会高于供电企业执行电价。不同合表用户小区因供配电设施材质、线路长短、老化程度等导致损耗不同,实际分摊到用户的电价会有所差异。天立金月湾小区物管实际向商业用户收取电价为1元/度。

       我局约谈了该小区物管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按实分摊电费,不得向用户加收其他费用。物管负责人向我局承诺将严格按规定重新测算后确定终端商业用户电价。

       如果您仍有疑问,请拨打泸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0830-8191992。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