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15年幼升小政策
- 问政网友:优雅的刺猬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5-04-28 21:06:13
今日看到泸州网发布的关于《泸州房产28条》提出,农村居民在城镇有固定生活来源,允许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已在城镇购房但户籍暂未迁出,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到城镇购房入户,其子女享受购房居住小区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同等待遇。想咨询一下像我们已在龙马潭区红星村南天苑购买了住房但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没把户口迁入,户口还在泸县的可不可以享受龙马潭区招生片区教育权利?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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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8
21:06:13 优雅的刺猬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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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09:26:41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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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17:20:38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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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17:32:57 优雅的刺猬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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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5-05-06 17:20:38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5〕19号)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到城镇购房入户,其子女享受购房居住小区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农村居民若已购房入户的,享受购房居住小区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若已购房未入户的,根据《龙马潭区2015年小学、初中招生简章》(详见龙马潭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lmtjy.com/newsInfo.aspx?pkId=15709)之规定执行。具体详情请咨询龙马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0-252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