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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棉花坡大溪村婚迁人员人头费发放问题

  • 问政网友:moufanmay
  • 问政对象: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提问时间:2020-08-26 21:33:52

纳溪区棉花坡镇大溪村大部分地区用地已被征用,大部分村民已搬进安置房,请问因婚迁至大溪村未分配安置房的人员是否发放人头费?具体发放时间?

问政跟踪
  • 1 2020-08-26
    21:33:52
    moufanmay 已问政
  • 2 2020-08-27
    09:59:33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转交
  • 3 2020-08-27
    10:40:52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受理
  • 4 2020-08-28
    14:39:48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回复时间:2020-08-28 14:39:48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沟通及核查了解,你目前属于大溪八社村民,于2016年因婚嫁把户籍迁入至大溪八社,现因该社还余部分村民未进行农转非(含你户户内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待你户人员农转非后,且你户户内人员未享受安置房的情况下,再纳入货币还房安置,具体时间需根据你社提供农转非人员名单后才能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0—428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