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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医保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13729558148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9-03 10:50:57

领导你好:

       我是白节镇渔湾村人,我小孩两岁,春节期间在泸州医学院发烧脑炎,因为疫情期间有好转有出院了,现在由发病在广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购买了龙村医疗保险,我想请问报销比例多少,能否网上提供资料报销或者邮寄报销凭证,如果必须回来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0-09-03
    10:50:57
    13729558148 已问政
  • 2 2020-09-03
    15:01:17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0-09-04
    10:04:11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9-04 10:04:11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外住院报销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为45%。目前暂不能通过网上提供资料进行报销,但如果您的报销资料齐全,可以将资料通过邮寄方式或者直接交到您户籍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报销,报销期限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报销所需资料包括:出院证、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谢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纳溪区医保局居民审核股,电话0830-421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