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医保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13729558148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9-03 10:50:57
领导你好:
我是白节镇渔湾村人,我小孩两岁,春节期间在泸州医学院发烧脑炎,因为疫情期间有好转有出院了,现在由发病在广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购买了龙村医疗保险,我想请问报销比例多少,能否网上提供资料报销或者邮寄报销凭证,如果必须回来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0-09-03
10:50:57 13729558148 已问政 -
2
2020-09-03
15:01:17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0-09-04
10:04:11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9-04 10:04:11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外住院报销标准为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为45%。目前暂不能通过网上提供资料进行报销,但如果您的报销资料齐全,可以将资料通过邮寄方式或者直接交到您户籍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报销,报销期限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报销所需资料包括:出院证、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谢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纳溪区医保局居民审核股,电话0830-421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