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茜草安置房房产证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daifei3217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5-05-04 12:13:46
你好,我是茜草东路的安置房业主,去年的时候说办理的安置房房产证已办理下来,但是是划拨的证,大家都要求换成出让的房产证,后来社区就来发了一张协议写的是自愿交划拨证转出让证所产生的税,说实际上不用交这个钱,只是签个字就可以,这个是真实的吗?真的不用交钱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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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12:13:46 daifei321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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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15:19:5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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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8
18:10:4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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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土局
- 回复时间:2015-05-08 18:10:44
经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土地从划拨转为出让性质,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缴纳标准:房屋建筑面积 x 缴纳出让金标准 x 年期修正系数,(缴纳出让金标准:三类308元/平方米、四类277/平方米)。请问政人持相关资料到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审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