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凤凰城七号楼维修基金的问题

  • 问政网友:心情不美丽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0-09-09 12:04:17

请问一下纳溪凤凰城七号楼拆迁户的维修基金,为什么是全面积算,而123号楼和多层的拆迁户是按超面积算,都是卫生队拆迁户难道还分了档次?或者是什么其他原因?

问政跟踪
  • 1 2020-09-09
    12:04:17
    心情不美丽 已问政
  • 2 2020-09-09
    14:58:34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0-09-11
    16:27:28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0-09-11 16:27:28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网络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依据您与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第五款第八条的约定:安置房的物业维修基金由被拆迁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缴纳。

      感谢您对纳溪城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可再咨询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股,电话:0830-855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