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入学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周莉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5-05 18:54:50
我是一位在泸县乡镇村小上班的女教师,在泸县购买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孩子户口在叙永,在泸州南城租房居住并在实验小学读幼儿园,丈夫在泸州打工,但是在叙永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娃娃是否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入学呢?
根据《江阳区2015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需要四项证明,其中之一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5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泸州市其他区县的保险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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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18:54:50 周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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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15:17:31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5-11
10:31:25 江阳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5-11 10:31:25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如下:
1、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5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3、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5年6月9-11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忠山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到所在居住地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就读。
二、你在丈夫在泸州务工,务工单位不明确,且在叙永购买城镇企业职工保险,不符合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