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交费开收据事宜
- 问政网友:amei
- 问政对象:云锦镇
- 提问时间:2020-09-19 20:32:13
领导,云锦镇花园村7社,我这边想咨询下新建房屋申请后,5月份在政府大厅国土资源窗口缴纳的新申请平米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开据收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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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9
20:32:13 amei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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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10:54:09 云锦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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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17:22:01 云锦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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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云锦镇
- 回复时间:2020-09-23 17:22:01
网友,您好!
您咨询“关于新申请宅基地时交纳费用后没有收据事宜”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经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标准参照第四条。基于今年机构改革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归属于农业农村部门,镇国土所已经没有审批权限,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审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暂时代为收集资料。耕占税缴纳开具完税证明需要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规划部门,政府,交管站,村委会,村民小组各部门审批签字盖章完善后才能到泸县税务局缴纳。现因机构改革农业农村部门公章没有到位,无法完善审批手续,无法出具完税证明,待完税证明出具后将第一时间给予农户。
如网友还有问题咨询可致电云锦镇国土所,联系电话:0830-8792551,感谢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