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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农村新农合在北京治病回来能报销吗?

  • 问政网友:贝壳环保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5-06 18:06:23

参加了泸县农村新农合的,在北京治病(精神病)回来能报销吗?能报销的话程序是怎样的?

问政跟踪
  • 1 2015-05-06
    18:06:23
    贝壳环保 已问政
  • 2 2015-05-07
    08:28:57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5-11
    17:53:39
    泸县 已回复
  • 4 2015-06-23
    21:53:49
    贝壳环保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5-11 17:53:39

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回复


网友“贝壳环保”,您好!你于2015年05月06日18点06分,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患精神病在北京治疗报销程序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泸市人社发〔2014〕48号)有关规定:

一、异地居住、外出务工或探亲的参保居民因病需在居住地或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对未申报或未同意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且该部分医疗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二、参保居民在市外定点机构报销医疗费用时须准备那些资料包括:出院证、发票报销联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鲜章)、外伤或剖宫产需要提供住院病历资料(盖有医院鲜章的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分娩、剖宫产还需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银行账号应收取患者本人的,确无账号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三、参保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在申报时间规定: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申请报销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您所咨询患精神病在北京治疗是能够报销的,具体程序已告之您,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