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酒城大道二段鹭岛国际小区税务问题
- 问政网友:a13577660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05-07 09:25:46
你好,泸州市地税局领导。
我是鹭岛国际小区业主,前段时间,我们已经领取到了本小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但被告知,我们还差购房税务发票。
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子不能进入流通。
我想了解,以下问题:
1,既然我们已经拿到双证,是否过户必须要税务发票?
2,我们已经在购房前缴纳了我们应该承担的税费,为何现在存在未缴纳税费的情况,
贵单位是否知悉?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3,现在贵单位是否在处理此遗留问题,进度如何?有无时间表?
4,有没有补偿办法,那就是说,可不可以自行再次缴纳补请税费?让房子进入合法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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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09:25:46 a1357766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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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11:33:56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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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5:37:05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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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7:09:00 a1357766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05-12 15:37:05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若房屋双证齐全,可按规定进行过户交易。如购房人未按规定缴纳契税,根据规定房屋再次交易时应补缴契税。
二、由于鹭岛国际小区项目存在一些遗留问题,由于应由购房户缴纳的契税已被鹭岛国际项目挪用,契税缴纳事宜的办理由泸州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代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办理相关手续,购房人可与开发公司联系具体办理进度。
三、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正协同其他相关单位加紧办理该项目房屋产权相关事宜,办理进度可参考我局2015年5月7日回复的“鹭岛国际小区购房清理个人缴纳契税”问政内容。
四、为便利小区业主办理房屋转让事宜,对开发公司尚未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申报缴纳手续而已领到产权证书的购房户,可与开发联系协商后自行缴纳契税,或由开发公司代办相关纳税事宜。
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