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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龙透关公园交谊舞噪音扰民

  • 问政网友:lilylz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5-05-07 10:48:59

反映了很多次,因为天天生活在噪音的环境,很难沉默。给大家添麻烦很无奈。


龙透关公园的交谊舞队有两拨。早上9:00到11:00一波在屋后,下午3:00到5:30在房前。晚上7:30到9:30两拨都在。

白天公园跳的人不多,其音响设备面向居民楼,音量不减。

晚上广场舞大部分8:30-9:00散场,为数不多的跳交谊舞队每天都会坚持到最后,噪音不减。

曾经在白天拨打110,警务人员说不是休息时间,他们管不着,晚10之后的噪音才违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第六十三条:在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即可成为噪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龙透关公园紧邻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和家属区,过街也是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康城绿洲小区,如此密集的机关和住宅区,应该属于“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而反应多次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依法治市何以体现!!

希望:1.音响设备不要面向居民楼,2.缩短跳舞时间,3.交谊舞队调低音量在合法范围。

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5-07
    10: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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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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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lylz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5-05-08 08:48:57

网友您好

  龙透关公园广场舞音乐扰民经市民投诉反映后,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会同华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反复与跳舞的群众沟通,宣传相关规定,要求在健身娱乐时不能影响他人,通过积极工作和协调,该处广场舞已规范到非休息时间进行。针对您反映的音量过大的问题,华阳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将积极与广场舞参与群众协调,尽量关小音乐音量,减轻噪音污染。如仍有扰民情形,您可向市城管热线96198或江阳区城管局3123545投诉,以便以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