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溪区丰乐镇五里村征地补偿问题
- 问政网友:2584767cj
- 问政对象:丰乐镇
- 提问时间:2020-09-26 09:24:46
请问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五里村占地修公路及种柑橘,补偿费是发放给所占地的个人户头,还是村上所有村民平分,请问地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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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6
09:24:46 2584767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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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
10:47:03 丰乐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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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16:19:02 丰乐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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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丰乐镇
- 回复时间:2020-09-28 16:19:02
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因国道546项目建设,需要占用丰乐镇五里村部分集体土地。该项目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文件中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您所在社的补偿方式是通过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的
,补偿费发放于占地个人户头。
感谢您对丰乐镇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可咨询经发办,电话:0830-459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