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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海潮镇高寨的王坪村的龙岩水库可否一竿一线游钓

  • 问政网友:泸县老兵
  • 问政对象:海潮镇
  • 提问时间:2020-09-28 16:55:30

需要准确回答,泸县海潮镇高寨的王坪村的龙岩水库可否一竿一线游钓鲫鱼?请相关管理所准确回答。

问政跟踪
  • 1 2020-09-28
    16:55:30
    泸县老兵 已问政
  • 2 2020-09-29
    10:48:57
    海潮镇 已受理
  • 3 2020-09-29
    18:14:08
    海潮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海潮镇
  • 回复时间:2020-09-29 18:14: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海潮镇高寨的王坪村的龙岩水库可否一竿一线游钓"的问政,我镇已收悉,现将《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龙岩水库进行垂钓、捕鱼等污染水体行为的通告》告知给您。

 

为进一步加强海潮镇龙岩水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龙岩水库进行垂钓、捕鱼等污染水体行为作以下通告:

一、龙岩水库及其水资源、渔业资源等属于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龙岩水库非法钓鱼、捕鱼。

二、禁止在库区管理范围内围库造地、围垦种植、建池养殖、家畜家禽养殖,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一、二条确有违反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相关管理人员在水库开展正常管理活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在龙岩水库进行其他污染水质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据通告所述,龙岩水库禁止一切垂钓、捕鱼行为。希望此通告对您有所帮助。

感谢您对海潮镇工作的支持,如对此回复有所疑问,或对相关政策仍然有疑惑的地方,请拨打镇办公室电话:8396341转水利服务中心询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