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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临牌被扣12分 咨询交通处罚条例有关规定

  • 问政网友:zhangnch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5-05-07 19:08:44

我合江甘雨镇人。今年2月4日在泸州长城4s店买了一两哈弗h6。2月6日在泸州车管所登记上牌,拿到牌照已经下午5点,我把牌照后备箱一放把车开回了家。第二天早上以就是2月7日上午我去4s店做底盘装甲顺便就把牌照装上去。就只是在车上挂了临牌,没想到在泸州蓝田高速出口被高速交警叫停。给我开了一张违法处理通知书,违法代码为1720,我当时以不知道1720是什么样的处罚,就在通知书上签了字。交警让我把车开走了。

我回到家电脑上一查才知道是12分,200的处罚,我当时整个人都瘫掉了。我至今以没搞懂这个问题,我的临牌是要到18号才到期的,况且我临牌又是挂好的,正式车牌是头一天晚上才拿回家。我个人认为该给我一点空间,哪怕是一点点都行。还有就是我还不清楚的有点,是不是正式车牌出来临牌就没有用了。 希望能回复我, 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5-07
    19:08:44
    zhangnch 已问政
  • 2 2015-05-08
    16:17:08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15-05-22
    16:47:56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5-05-22 16:4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及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之规定,车主在取得正式号牌即完成登记后,应当立即进行正式号牌安装固封,方可上道路行驶。而车主自述已驾驶该车往返合江,从取得正式号牌至被交警部门查处时间跨度长,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正式号牌安装固封而没有完成,其行为存在躲避电子监控的主观故意性,故交警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了记分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