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龙马潭区农村换发新农合医疗卡的疑问
- 问政网友:ynkydh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5-08 16:06:59
请问:以前是一个本子,可以由家庭其中一成员用来报销自己所缴部分,现要换成卡了,可不可以由其中一个家庭成员用于看病报销?如果不能(除本人外)其它的又如何用掉自己所缴部分呢?例如:以前5人的,可以由父、母在该有效期一年内代为花销完,现在不知道行不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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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8
16:06:59 ynkyd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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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
11:09:07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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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
11:11:56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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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5-11 11:11:56
尊敬的问政网友:
你关于“龙马潭区换发新农合卡的疑问”的网络问政我局已收悉。现根据你提到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2015年1月1日起,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原“新农合医疗卡”已经废止,执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即从2015年1月1日起,泸州市所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看病就医(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无身份证的2015年可以使用户口薄)。
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有60元的门诊费用,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用,也可结转下年使用”。因此只要是你及家人按时交了2015年参保费,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凭相关证件都能在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门诊费用(此费用不存在“卡上”,而是医保信息系统中划拨给参保人员的一个额度)。
谢谢您的问政,如有不明白可电话拨打:0830-27090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
201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