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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社会保险和工伤停工期间有关待遇问题

  • 问政网友:TOM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5-08 22:05:42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劳动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的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2、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吗?

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报还是本人报。

4、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是不是凭医院出具的证明,应该算多少钱一天,有理由要公司出营养费吗?

5、工伤致残职工怎么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伤残待遇。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问政跟踪
  • 1 2015-05-08
    22:05:42
    TOM 已问政
  • 2 2015-05-14
    12:03:5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5-25
    09:51:2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5-25 09:51:22

网友您好:

我局根据您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符合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由个人向单位提出后,由单位向相关社保部门申报。

4、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应需医院出具的证明,此期间护理待遇由用人单位按实支付。

5、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根据自己的伤残等级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相关社保部门申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生效,本人要求一次性处理,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力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最迟时间不得超过解除劳动关系一年。

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303127392(市人社局医疗与工伤保险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