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住房漏水问题
- 问政网友:孙成章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0-10-09 19:45:16
我家居住在蓝田街道蓝安大道蓝溪谷A区16栋2单元,由于居住需求,于去年开始装修,在装修前期发现楼上有漏水情况,便与楼上沟通。
于年底装修完工,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家中无人居住。直到今年清明节才发现家中房屋再次被楼上漏水给侵泡坏掉。
于是我们需求物业的帮助,再一次的和楼上交涉,经过几个月的沟通,楼上承认漏水问题,但是不愿意处理我家因为漏水造成的损失,物业也称没有执法权,不再帮助。
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也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所以希望能寻求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尽早解决掉这个事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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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19:45:16 孙成章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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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5:50:02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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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5:51:32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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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0-10-10 15:51:32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建议您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