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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县联合村一组36号高速公路拆迁问题求助

  • 问政网友:12357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5-10 20:30:43

我家住古蔺县古蔺镇联合村一组36号,我爷爷的房子建于2011年11月,高速公路公告是2012年3月。拆迁工作组将房子定为违建已下发强拆决定书,征地共征用我家地六七亩,就给一千块的交地奖,其余一分不赔,我姐教师实习期,拆迁工作组承诺可以买保险,将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又告知我们买不了,现在我姐小孩上不了农村户口不给安置,老房子手续全齐的直接一个领款通知,接着一个责令搬迁公告就让我们搬迁。我家,我幺爸家,我爷爷家,一共四百多平方的房子,六七亩土地,一共20万就要拆迁。这公平?这合法?希望这次的回复不是敷衍!

问政跟踪
  • 1 2015-05-10
    20:30:43
    12357 已问政
  • 2 2015-05-11
    10:31:37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6-03
    15:01:00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6-03 15:01:00
 

古蔺镇人民政府

关于反映联合村一组高速公路拆问题求助

   

一、来电内容

反映问题:反映其爷爷的房子建于201111月,古蔺县高速公路公告是20123月,拆迁工作组将房子定为违建已下发强拆决定书,征地共征用我家地六七亩,就给一千块的交地奖,其余一分不赔,我姐教师实习期,拆迁工作组承诺可以买保险,将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又告知我们买不了,现在我姐小孩上不了农村户口不给安置,老房子手续全齐的直接一个领款通知,接着一个责令搬迁公告就让我们搬迁。我家,我幺爸家,我爷爷家,一共四百多平方的房子,六七亩土地,一共20万就要拆迁。这公平?这合法?

二、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

接件后,古蔺镇高度重视,由镇纪委牵头,镇项目办配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办理:

经查,古蔺镇联合村一社集体土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08796号文件批准后启动征收,对该社符合安置人员进行了安置,全额支付了建构附着物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征收安置以来,群众积极配合,主动交地和搬迁房屋,但是该社林某某户拒不交地和搬迁。201146日,县国土资源局向该社发出交地通知,通知要求该社林某某父子在2011430日前搬迁房屋及附属设施,但林某某父子仍未交地搬迁。20121212日,县国土资源局向林延生父子送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该户15日内主动搬迁,2013510日向该户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此后,新城建设指挥部多次组建工作组与林某某父子进行协商,但该户一直不予配合。根据县人民政府申请,县人民法院于201433日以(2014)古蔺非执审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对其进行依法搬迁”。 
   
林某某户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于2008年动工在古蔺镇联合村一组本人房屋旁边和后面新建房屋,建成占地面积216.38平方米,建筑面积216.38平方米的一层砖瓦房。2013123日,县住建局向该户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古住建罚2013227号),对该户做出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户逾期仍未履行义务。2015427日,县住建局向该户送达了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古住建催201527号)和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但其户逾期内未自行拆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201556日,县住建局向其户下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古住建强执20154号)。

古蔺镇人民政府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