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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龙马潭区石洞镇翻身街该段危房有无规划

  • 问政网友:YU小毅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5-11 09:00:26

对龙马潭区石洞镇翻身街孵小鸡那段危房,政府有无规划。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翻身街一组爆房那段路的居民。我们现住的房屋也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因现在是风雨季节,房屋四面漏水,墙壁也向内倾斜,时不时还有泥土流下来,房顶上的小青瓦也时不时向下掉,层里还住着老老小小。所以,特向各级领导问一下,我们的住房到底是怎么做起在,国家是否对我们这些居民有所规化。因为,那老房子是牵联很多家,大部分都是老人居多,所以请各级领导指条明路---------房屋已经严重居民的生活了。

问政跟踪
  • 1 2015-05-11
    09:00:26
    YU小毅 已问政
  • 2 2015-05-15
    11:39:45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5-05-15
    11:40:58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4 2015-05-15
    11:48:54
    YU小毅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5-15 11:40:58

石洞镇人民政府回复:   

    1、根据《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采取安全治理措施。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在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结论中按照鉴定标准和规范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解危措施。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遵照执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市、县(区)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要求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产生的费用有约定的由受约人承担,没有约定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石洞镇村建中心将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服务。
    2、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我市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推进。市政府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标准、统筹资金、统筹配套,区级政府为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以片区为单位,高标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房建设规划。市、区政府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群众意愿强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石洞镇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全镇范围内危旧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改造计划和方案,积极争取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分片区分阶段实施,以期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3、对于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而暂无条件实施改造的房屋,请业主加强险情监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