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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申请低保问题

  • 问政网友:13167968986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0-10-22 07:32:42

我叫刘莲,父母家地址为,纳溪棉花坡乡韩桥村二组,父母在家务农,两人60多岁无经济收入,我是他们女儿现离异,带一小孩现在重庆某物业公司工作,工资2000左右,本人患有糸统性红斑狼疮要终身服药定期检查,在泸州按揭买了一个期房,己成难尾楼不知什么时候能交房。我有一个妹妹远嫁绵阳,问下我父母能申请低保吗?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0-10-22
    07:32:42
    13167968986 已问政
  • 2 2020-10-22
    11:01:56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20-10-22
    11:03:31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0-10-22 11:03:31

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区现行低保政策,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农村430元/月、城市620元/月)的差额进行补差。为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我区拓宽了单独申请的条件,重度一(二)级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已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核算收入时只计算本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抚、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抚、扶)养费。
        二、办理流程
        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和现有的印证家庭困难的依据到户籍所在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镇(街道)初审→镇(街道)入户调查→镇(街道)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电话咨询我局社会救助股0830-421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