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小区临街户型安装雨棚和保险窗会如何处置

  • 问政网友:hqxiansheng
  • 问政对象: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0-10-24 10:13:46

纳溪区东升街道锦绣学府陆续装修入住,有些临街户型临街安装了保险窗和雨棚,使得未安装保险窗的存在被盗隐患,后期未安保险窗也会逼不得已安装保险窗,如果安了保险窗执法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

问政跟踪
  • 1 2020-10-24
    10:13:46
    hqxiansheng 已问政
  • 2 2020-10-26
    15:12:38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0-10-26
    17:28:31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0-10-26 17:28:31

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临街建筑物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建筑物外立面,其他区域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市容标准”的规定,临街面不得安装超过建筑物外立面的外凸型保险窗,小区内其他区域需安装保险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安装。我局执法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锦绣学府小区存在20余户临街面安装外凸保险窗情况,均已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关于部分临街户型业主未安装保险窗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执法队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值守,为广大业主提供舒适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0830—4263015及时与我局联系,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微信图片_20201026171217.png微信图片_2020102617122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