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纳溪禁渔情况
- 问政网友:阳光雨露26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0-10-26 16:16:44
请问:
1、纳溪长江的支流、小河沟、小溪类的水域可否钓鱼?
2、纳溪永宁河的支流、小河沟可否钓鱼?
3、对鱼竿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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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16:16:44 阳光雨露26 已问政 -
2
2020-10-26
16:22:3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0-10-27
17:10:02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0-10-27 17:10:02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为有效保护我区渔业资源,维护天然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泸州市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长江流域纳溪段实施禁渔。
禁渔范围和时间为:1.长江干流纳溪段,永宁河入江口至渠坝镇清凉村11社木头滩共20.63公里(珍稀特有渔类保护区),自2020年8月10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保护区即为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2.永宁河干流非保护区天然水域(渠坝镇清凉村11社木头滩至上马128段水域)和其他天然水域:桃树洞河(打古镇),五通河(打古镇),马河(打古镇),沙溪河(打古镇、白节镇),护国河(打古镇,护国),白节河(打古镇、白节镇、新乐镇),老滩河(合面镇),晒渔滩(大渡口镇),清溪河(大渡口镇),倒流河(东升街道,龙车镇),识字河(龙车镇)等,禁止生产性和破坏性捕捞,在每年的禁渔期内即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禁渔期以外允许一人一杆一钩垂钓。3.马庙水库、黄桷坝水库(即黄龙湖)、丰乐水库等人工开挖或建造的水库不属于天然水域,由各个相应的水库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并决定是否允许捕捞或垂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不清楚的疑问,可请再拨打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830-421179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