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险的报销标准与要求
- 问政网友:泸州泡泡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10-30 10:22:19
生育险的报销要求与标准,尽量文字回复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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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10:22:19 泸州泡泡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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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2
09:15:31 江阳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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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2
09:21:55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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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16:18:35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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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11-03 16:18:35
网友泸州泡泡:
您好,“关于您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市医保发【2019】67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1、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两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2、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限计划生育手术用)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出院证(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费发票、住院明细表、检查报告单原件;
5、若女方无工作单位由男方申领生育补助金的另外填写《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享受生育补助金承诺书》。
三、生育保险准备的流程:把资料准备齐全后,交于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资料。
以上内容,江阳区医保局已电话联系泸州泡泡予以解释,具体咨询电话:3123929。
江阳区医保局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