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00年毕业生现在就业方面还有没有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tanjp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5-14 15:31:46
你好,你是2000年泸大毕业生,过去这么多年在广东打工,不知就业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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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4
15:31:46 tanjp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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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2:30:1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5-25
15:06:5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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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5-25 15:06:53
网友您好:
当前,我市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答复如下:
1.凡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4年底。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对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本人向失业登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2.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向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按规定向所属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4.凡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就业所在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