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问题
- 问政网友:Tony211233
- 问政对象: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0-11-07 13:52:35
我是2018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本科学历,政策规定家庭优待金按照上调30%发放,为什么我发的数额和普通标准一样,还有就是第二年的什么时候发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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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7
13:52:35 Tony21123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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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8:05:43 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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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4:13:48 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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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9:45:11 Tony211233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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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0-11-11 14:13:48
纳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规定:“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经核查,我区2018年入伍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已发放到位,其他优待政策正在按规定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拨打电话0830-4259625咨询。
泸州市纳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