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街道前进社区十组耕地疑问
- 问政网友:前进社区十组大多数社员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0-11-07 14:47:24
“汇豪置业有限公司”承租“蓝田街道前进社区十组”耕地存在违规违纪
2020年7月10日 第一次村民会议 大家经过讨论一致否决了出租“老虎洞湾湾”此处耕地的提议。可就在这次会议结束后2周,队长仅在社员微信群里通知:2020年7月26日选取了所谓的村民代表。此次村民代表的选取严重违反了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提议的村民代表也并不是大家自愿选举的。大多数村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签字,并且还有大部分并未到场参加。到此村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可就在2020年11月5日,队长电话通知村民去签字领取农业补贴,可是在签字后才口头告知大家领取的是“老虎洞湾湾”此处耕地租金。如此出租集体土地是否合法。
集全体村民疑问:
1:7月26日选取的社员代表严重违反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应予以取消,
2:同意出租“老虎洞湾湾”此处耕地并不是大多数社员的真实意愿,土地出租合同应予以废除。
3:村支书,队长,以及社员代表在此次事件中是否腐败现象应予以追责
蓝田街道前进社区十组大多数社员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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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11-07
14:47:24 前进社区十组大多数社员 已问政 -
2
2020-12-15
11:46:05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3
2020-12-15
11:47:34 蓝田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0-12-15 11:47:34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问题,蓝田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前进社区(原滨江村)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据了解,前进社区(原滨江村)于2020年5月29日在前进社区(原滨江村)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体土地租用给新恒基翡翠城开发商使用相关事宜座谈会。会议参会人员有:翡翠城7号地块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项目经理、蓝田街道武装部部长、国土所所长、经发办人员、前进社区书记、前进社区副主任、前进社区(原滨江村)十组组长等人;于2020年7月24日至7月26日召开户代表会,选举党员代表和社员代表。经投票选举,选出前进社区(原滨江村)十组社员代表和党员代表共12人;于2020年10月23日在汇豪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由前进社区(原滨江村)十组12名代表、社区2名工作人员、街道3名工作人员进行共同协商,最后由街道、社区、十组代表于2020年10月28日在汇豪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签订租地协议。
后因部分村民反映对此事知晓度不高,合同内容需细微修改,要求再次协商讨论土地出租问题,为此项目建设方和前进社区合作社社长、代表及街道相关领导,再次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3点在十组玫瑰园进行商议。会议上经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十组村民同意出租“老虎洞湾”此处耕地,现项目建设单位已将款项转入合作社账号。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可直接向前进社区(原滨江村)居民委员会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