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医保缴费问题
- 问政网友:1091362979
- 问政对象: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0-11-08 20:44:21
我想咨询一下泸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医保缴费问题是不是全市一样,我是纳溪区的独生子女父母医保缴费全额缴了再返一半,江阳区是只缴一半只想问下这个政策是泸州都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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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
20:44:21 109136297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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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5:14:41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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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5:31:29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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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18:14:20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0-11-10 18:14:20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我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本档缴费补助50%是根据纳溪区委《关于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泸纳委发〔2017〕24号),制定的地方性计生奖励优惠政策,有效期4年。此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是各个县区自行制订,自己筹资,非全市统一。我区今年落实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共同协商后报由区政府同意,调整为“先缴后补”。即:符合条件的对象先向区税务局医保征收窗口或移动终端系统足额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经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共同核实确认后,按对象享受标准向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委托户籍地镇(街道)兑现参保对象。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直接与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830-4281326。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