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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物业办公室占用业主公摊面积

  • 问政网友:181****5067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0-11-09 19:10:29

本人是纳溪区贤达锦绣华府1号楼业主。在我们购房时,销售说全小区一层为架空层,作为休闲场所,供老人,孩子玩耍。现在交房了,全小区除了一号楼都是休闲场所,|号楼一层被物业办公室占用接近400平方,面积却作为公摊面积分摊给一弓楼业生。下图如示,非法侵占业主权益,开发商居然说公示过的,为什么不事先说明,不然我为何不选其它楼栋,就算你占用也应通知一号楼全体业主。现在要么物业公司搬走,要么减去业主多摊的公摊面积,并退还多摊面积的价值。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整改

问政跟踪
  • 1 2020-11-09
    19:10:29
    181****5067 已问政
  • 2 2020-11-10
    15:22:51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3 2020-11-10
    15:59:18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0-11-10 15:59:18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贤达锦绣华府1号楼物管用房问题,经查阅规划设计施工图和房屋测绘报告,1号楼第一层设计有架空层、消防控制室、物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这四项公共配套房均未分摊给1号楼业主。

      感谢您对纳溪城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致电纳溪区住建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830-425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