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就申请购房补贴有关政策的建议
- 问政网友:CC135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5-15 11:33:02
	
今年年初受到泸州市《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二十六条措施》的鼓励,在泸州江阳区买了房子,能够得到60元/m2补贴,但申请快两个多月了,补贴还没发下来。今天看新闻,泸州又出台了《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将补贴提高到了200元/m2,短短两个月,补贴就涨了,而且《二十六条措施》到2015年11月才失效,《28条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我就想问了,政策为什么变化那么快?为什么不与《26条》形成有益协调?受到《26条》影响买房人的权益怎么保障?2015年5月1日——2015年11月期间买房的能同时申请吗?
因此,建议要不在《26条》实施完后,再实施《28条》,要不就将《28条》政策范围扩大,对去年《26条》实施以来的人对按200元/m2,进行补贴。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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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5-15
 11:33:02 CC135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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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5-25
 10:54: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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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5-28
 16:05:4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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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5-28
 16:25:4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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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5-28
 16:26: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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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5-28 16:26:09
网友您好,因泸州制定26条、28条措施是根据中央、省上出台相关措施制定,有效期为1年。26条措施是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28条措施是2015年5月1日执行。26条、28条措施在有效期内,26条与28条不相符已28条为准。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