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居民医保卡在二甲医院住院费用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Wxf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11-11 13:25:49
麻烦问下,两个月大婴儿出生的时候买了居民医保,在纳溪区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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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3:25:49 Wxf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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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3:00:11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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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3:01:26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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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11-12 13:01:26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19〕22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居民医保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可请再咨询纳溪区医保局待遇审核股,联系电话:0830-4211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