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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办小型养牛场要审批土地吗

  • 问政网友:冷二哥
  • 问政对象:白泥镇
  • 提问时间:2020-11-11 19:20:02

在白泥镇办一个养二十多头牛的养殖场,建筑面积一百五十平方来左右,土地为一般耕地。请问需要土地审批吗!

问政跟踪
  • 1 2020-11-11
    19:20:02
    冷二哥 已问政
  • 2 2020-11-14
    09:54:34
    白泥镇 已受理
  • 3 2020-11-14
    09:55:27
    白泥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白泥镇
  • 回复时间:2020-11-14 09:55:27

您于11月11日咨询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所以,所有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要通过审批。

二、土地使用审批权限:农村居民宅基地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其它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四、关于你咨询的修建牛场的具体审批流程:

(一)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

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

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7、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8、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9、设施农用地责任书。

备注: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二)审批程序

1、申请。农业生产经营者确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先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意向书等相关材料。

2、勘察。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和相关材料后,视情况组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站、自然资源站、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对申请人的项目场地进行现场勘察。

3、相关部门审核。各部门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部门规定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如需审批的,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4、审核。经现场勘察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属地乡镇(街道)应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方案、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用地规模、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农业设施用地申请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将项目拟建情况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设施农用地申请单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并持规定材料报县农业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5、备案。乡镇(街道)审核符合设施用地备案条件的,分别送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属地乡镇(街道)报备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及时通知乡镇(街道)补交。如决定不予备案的应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