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粪便污染问题
- 问政网友:leshanleshuiwp
- 问政对象: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0-11-16 15:13:48
凤鸣镇文理村生猪养殖场,将未经发酵的生猪粪便装车后运往牌坊村倾倒在耕地承包户的承包地内,恶臭熏天、蚊蝇滋生,严重污染农村生活环境,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更造成粪便倾倒处承包户和附近居民多次产生邻里纠纷,多次向村级领导反映无结果,询问如下:1、文理村的生猪养殖场建设时有没有通过环评报告?2、环评方案中有无粪便随意倾倒在耕地的处置内容?3、我镇农村专业养殖场所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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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15:13:48 leshanleshuiwp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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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07:22:06 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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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6:48:45 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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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7:00:20 leshanleshuiwp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0-11-19 16:48:45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凤鸣镇文理村生猪养殖场,将未经发酵的生猪粪便装车后运往牌坊村倾倒在耕地承包户的承包地内,恶臭熏天、蚊蝇滋生,严重污染农村生活环境,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更造成粪便倾倒处承包户和附近居民多次产生邻里纠纷,多次向村级领导反映无结果,询问如下:1、文理村的生猪养殖场建设时有没有通过环评报告?2、环评方案中有无粪便随意倾倒在耕地的处置内容?3、我镇农村专业养殖场所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是否到位?”问题已收悉。2020年11月17日、18日,我局会同凤鸣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 经查,您反映的凤鸣镇文理村生猪养殖场实为合江明意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合江县凤鸣镇新胜村九社,该养殖场已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于2019年11月6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进行了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51052200000204)。
2. 按照该养猪场设计要求,猪粪全部进入发酵床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3. 经现场了解,合江县凤鸣镇牌坊村8社部分村民因为种植果树、庄稼等的需要,便与合江明意养殖场签订协议,由合江明意养殖场将猪粪运至牌坊村8社后交由村民用作农家肥。但农户在接收猪粪后直接在果园、水田等处挖坑暂时储存,未落实掩盖、密封等措施,导致臭味扰民。调查组现场要求养殖场业主:一是不得将猪粪直接交由农户进行简单处理,并对已暂存的猪粪采取掩盖、封闭等措施,避免臭味扰民;二是严格粪污的处理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和粪污处理协议。
4. 据了解,凤鸣镇人民政府每月对该养猪场开展巡查,对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并与养殖场负责人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严格按照环保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建立粪污处理、转运台账。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我局已函告凤鸣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养猪场加强巡查监管。并请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该养猪场粪污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凤鸣镇人民政府要督促业主就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落实和巩固情况纳入网格化监管巡查内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报送合江生态环境局和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