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商品房卖单证的车位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牟晓峰
- 问政对象:市人防办
- 提问时间:2015-05-16 18:04:45
酒城大道维多利亚二期,开发商把地下的地下人防工程是应急避难场地,卖给小区的业主,说只能办理单证。就是自己的停车位,请问这样的销售是否合法!请相关部分查询是否合法。就是负一、二、三层,销售的价格为6-7.5万。这种销售是否合法,享受终身使用权,即就是停车!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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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18:04:45 牟晓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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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7
10:25:46 市人防办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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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7
16:46:57 市人防办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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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15:41:19 市人防办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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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防办
- 回复时间:2015-05-28 15:41:19
1、酒城大道维多利亚二期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依据泸市府办发[2005]1号文件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群众服务,建设单位可以出售其使用权,且只能办理单证,使用年限与地面土地年限相同;和平时期由购买者使用,战时必须服从泸州市人民政府或泸州市防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
2、对负一、二、三层销售价格问题,属于市场行为,我办无权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