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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建房问题

  • 问政网友:邱万金
  • 问政对象:海潮镇
  • 提问时间:2020-11-24 23:09:49

泸县海潮镇,因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本人在外上学(母亲早年去世),原宅基地房屋缺少维护导致变成危房,后经村委会多次劝说,并承诺以后建房可获得相应面积用于宅基地建房后同意拆除危房复垦为耕地,现回乡耕作申请土地建房时被告知村上现有土地除林地、道路用地及其它土地外其余土地皆被申报为耕地,意味着现在无地可用于建房,现面临户口在此地,承包有耕地耕种,却无宅基地用于建房,当初宅基地复垦时得到村委承诺,但现无法履行,请问我父亲申请土地作为宅基地该怎么办?村委承诺是否有效?如无宅基地无法修建房屋面临过年无房可住该怎么办? 希望得到答复 此致

问政跟踪
  • 1 2020-11-24
    23:09:49
    邱万金 已问政
  • 2 2020-11-25
    16:05:29
    海潮镇 已受理
  • 3 2020-11-26
    17:50:42
    海潮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海潮镇
  • 回复时间:2020-11-26 17:50:4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建房问题"的问政,我镇已收悉,现将镇国土资源所、陈湾村回复如下:

 

我镇在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您所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得知您和您父亲为陈湾村12社村民,于2019年参与了宅基地改革,并且保留了修房的权利。根据宅改相关政策规定,农户在参与有偿退出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可另外选址按规定面积修建房屋,但不能在已经复垦为耕地的原宅基地建房。

 

据悉,您和您父亲目前所选的修建地址为您们的原宅基地,该土地已被划分为耕地,故您父亲在该处建房的申请才未被村委会通过。若您想继续修建房屋,请先自行多选择几处可用于修建的土地,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待村委会上报镇国土资源所和农业综合服中心,由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测并审核通过后才可建房。

 

感谢您对海潮镇工作的支持,如对此回复有所疑问,或需了解相关政策,请拨打办公室电话:8396341转海潮镇国土资源所询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