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反映蓝田玉川新城·铭郡小区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寻觅真理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5-18 08:11:05
      蓝田玉川新城·铭郡小区开发商违规收费,在业主签订合同时叫业主必须交总房款的2.5%税费,否则就不签合同。我们的是100平米的首套房,按照国家规定我们这种情况税费好像只交总房款的1.5%,开发商巧立名目多收了1%杂税(代办房产证费)至今一年之久仍为退还,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就算代办房产证也要不到四千多呀,挑战职能部门的职能。鉴于此情况,恳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民做主,捍卫国家法律规定,责令开发商退还我们广大业主血汗钱,在此衷心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5-18
    08:11:05
    寻觅真理 已问政
  • 2 2015-05-21
    09:02:17
    江阳区 已转交
  • 3 2015-05-23
    09:06:08
    江阳区 已受理
  • 4 2015-05-28
    17:16:28
    江阳区 已回复
  • 5 2015-05-28
    17:27:55
    寻觅真理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5-28 17:16:28

蓝田街道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蓝田玉川新城·铭郡小区开发商违规多收了1%杂税(代办房产证费)的问题,业主可持“代办房产证费收据”向江阳区发改委投诉,要求区发改委责令玉川新城·铭郡小区开发商退回多收了1%杂税(代办房产证费)。

二、关于玉川新城·铭郡开发商与业主在代办房产证时间上的问题,如开发商与业主有书面约定,建议业主带上约定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解决;同时可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