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为啥要同原单位挂钩?公平吗?
- 问政网友:手机报读者3998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5-18 10:01:27
古蔺县领导你好,我是古蔺观沙公司退休人员,按市医保文件2014年8月已缴请全部费用,但至今未得到一分钱的门诊药费,我曾到县医保局咨询工作人员,他们解答退休人员的门诊费和住院费报销要与原退休单位是否缴清在职职工医保挂钩,观沙公司因煤炭企业不好,根据省政府的文件2014年5月已申请缓缴医保费用,因此退休人员不能享受门诊费和报销住院费。我不解:我已缴清医保费用,还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在政府提倡人民老有所养、看病有医保的今天,市医保局制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要同原退休单位是否缴清在职职工的医保费用挂钩是否合理?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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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
10:01:27 手机报读者399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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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
10:43:51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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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6:53:24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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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09:24:28 手机报读者3998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5-25 16:53:24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观沙煤业退休职工咨询医保事宜的
回 复
我县按泸州市人社局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启用新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根据系统设置要求,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与退休单位基金缴费计划时间一致,即原退休单位基金缴费计划完成后,退休职工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及产能过剩等经济形势的影响,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困难,经市人社局批准,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经营好转后全额补缴,但该公司自2014年7月起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自2015年1月起,该公司经办人员未到县医保局申报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和制定基金缴费的征缴计划,导致该公司两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局已向市医保局报告,请求调整系统相关设置,让退休人员在单位未正常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情况下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通知各经营困难缓缴医疗保险基金的单位及时到医保局征收股制定基金缴费计划,确保实缴退休人员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